宣恩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你局《關于209國道宣恩繞城公路工程臨時用地接續(xù)使用351國道宣恩椿木營至長潭河段改建工程臨時用地的初審意見》及相關材料已收悉。根據(jù)《自然資源部 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fā)〔2025〕79號)、《湖北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鄂自然資規(guī)〔2024〕2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209國道宣恩繞城公路工程項目5宗臨時用地接續(xù)使用的函》等精神,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宣恩縣交通運輸局(施工單位:******有限公司)接續(xù)使用351國道宣恩椿木營至長潭河段改建工程臨時用地作為209國道宣恩繞城公路工程臨時用地使用。該臨時用地位于宣恩縣長潭河鄉(xiāng)大臥龍村,共計5宗,總面積5.5187公頃,分別為:宗地1,351國道大臥龍拌合站1.0674公頃;宗地2,351國道大臥龍鋼筋加工場2.2349公頃;宗地3,351國道木林溪拌合站0.2793公頃;宗地4,351國道木林溪鋼筋加工場0.1077公頃;宗地5,351國道王家山隧道口1.8294公頃,用于材料堆場和棄渣場。
二、你局應督促臨時用地單位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在批準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不得改變臨時用地批準范圍和用途,防止違法使用。
三、你局應監(jiān)督臨時用地單位按合同支付臨時用地補償費用,不得損害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若因臨時用地補償?shù)仍虍a生的上訪等社會穩(wěn)定問題,你局應督促臨時用地單位負責解決。嚴格落實鄂自然資規(guī)〔2024〕2號規(guī)定,臨時用地單位憑復墾費用預存憑證、臨時用地補償費用支付憑證到你局領取臨時用地批準文件。
四、你局要督促臨時用地單位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在項目現(xiàn)場醒目位置設置“臨時用地公示牌”,標明項目名稱、臨時用地使用人及聯(lián)系電話、監(jiān)督電話、臨時用地范圍、面積、批準用途、使用期限等內容;督促用地單位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五、你局應督促臨時用地單位按期完成土地復墾,經(jīng)驗收合格后及時歸還提供臨時用地的權利人。
六、在臨時用地范圍內,涉及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求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的,你局要督促用地單位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后使用。
七、接續(xù)使用期限自批準之日起至2029年3月15日止。
******建設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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