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人民政府登封市君召鄉(xiāng)周洼村2025年鄭州市農(nóng)村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登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5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 1 | 登封采購-2026-13-1 | 登封市君召鄉(xiāng)周洼村2025年鄭州市農(nóng)村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 | ******.79 | ******.79 | 是 | ******.79 |
3.2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本項目開標后評審結束前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委員會查詢結果,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在本項目評審結束之后,網(wǎng)站信息發(fā)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審依據(jù)。投標人自行提供的與網(wǎng)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jù)。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jù)將同競爭性磋商文件等資料一同歸檔保存。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截圖)
加密版響應文件逾期上傳或未及時解密的,采購人或其采購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2.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按成交價的1.2%向成交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