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YBSXES(2025)0738 | 項目名稱: | 宜賓市南溪區(qū)2025年提灌站整治項目(長興鎮(zhèn)水口村象鼻嘴提灌站) |
| 業(yè)主或委托單位: | ******人民政府 | 咨詢電話: | ****** |
| 工期要求(天): | 30 | 選取方式: | 隨機抽取 |
| 項目預算價(元): | 141166.94 | 項目發(fā)包價(元): | 136931.93 |
| 資金來源: | 區(qū)財政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是 |
| 報名開始時間: | 2026-01-01 00:00:00 | 報名結束時間: | 2026-01-05 23:59:59 |
| 選取開始時間: | 2026-01-06 11:00:00 | 自主選號時間: | 30分鐘 |
| 資質(zhì)類別及等級: | 提示:施工單位僅需滿足任一資質(zhì)類別及等級 | ||
| 資質(zhì)類別 | 等級 | ||
| 施工總承包類--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 |||
| 履約保證金要求: | 履約保證金繳納及退還: ①、履約保證金繳納比例:成交金額的5%,由中選人在中選通知書推送后合同簽訂前向業(yè)主繳納或提交。 ②、繳納方式:允許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 ③、履約保證金退還方式及時間:在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通過交工驗收后且無民工工資支付遺留問題(經(jīng)本鎮(zhèn)公示無投訴)1月內(nèi)一次性退還履約保證金(無息)。 ④、如中選人未按要求繳納履約保證金,且又無正當理由的,將視為放棄中選。 ⑤、中選人不履行合同(包括不簽訂合同)、驗收結果不合格以及有其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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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所在地: | 南溪區(qū) | ||
| 選取地點: | ******服務中心 | ||
| 項目地址: | 宜賓市南溪區(qū)長興鎮(zhèn)水口村 | ||
| 項目概況: | 拆除原有兩座廢棄提灌站,新建一座提灌站(更新電機水泵、啟動柜、輸水管道及閘閥、底閥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 ||
| 項目負責人要求: | 無。 | ||
| 項目特殊要求: | 無。 | ||
| 回避情形: | 無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條款、工程量清單或圖紙等: | 清單、合同.rar | ||
| 注意事項: |
1.滿足條件的意向施工企業(yè)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名方可參與本項目的選取,報名時需上傳響應文件(范本詳見通知公告),響應文件格式不滿足范本要求視為無效響應。 2.施工企業(yè)報名成功即視為自行承諾滿足本項目的所有要求,經(jīng)查實不滿足要求將納入誠信管理,并按規(guī)定暫停或取消宜賓市小額工程交易平臺入駐資格。 3.不同施工企業(yè)報名聯(lián)系方式相同或從同一企業(yè)(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聯(lián)網(wǎng)協(xié)議地址(IP地址)參與本項目選取報名,視為無效報名。 4.技術咨詢電話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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