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定價方式:固定單價,按實結算。
2.付款方式:
2.1本項目根據實際檢測工作量按實結算。合同約定的價格系乙方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及材料購置,以及產品運輸保險保管、項目安裝調試、試運行測試通過驗收、培訓、質保期免費保修維護等所有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乙方免費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2.2結算周期:本合同款項按季度據實結算支付。每一結算周期為一個自然季度。
2.3結算申請:在每個結算周期結束后次月的10日前,乙方應根據經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工作任務單、工作量確認清單、檢測實施過程簽證資料及全部完整合格的成果資料后,向甲方提交該周期的結算申請報告。
2.4驗收與審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結算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驗收標準和方法組織驗收。驗收合格是甲方支付款項的前提條件。
2.5款項支付:甲方在對應結算周期的驗收工作合格完成且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法有效發(fā)票后,按財務審批流程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支付手續(xù),支付金額為該周期經確認的實際工作量與固定單價的乘積。
2.6 甲方付款前,乙方應當提供等額有效的發(fā)票,否則,甲方有權延期付款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收款賬戶: ******有限公司:************3701)
3.預付款保函: 否
無。
4.支付形式:國庫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務期限
合同服務期限:
2026-01-01 —— 2026-12-31 五、服務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主體:甲方為項目的驗收主體
驗收組織方式:自行組織
是否邀請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否
是否邀請專家:否
是否邀請服務對象:是
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驗收組織的其他事項:無
(2)履約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組織驗收
(3)履約驗收方式:分期/分項驗收
(4)履約驗收程序: 按照長沙市政府采購履約驗收規(guī)定的程序。
(5)履約驗收的內容:
技術履約驗收內容:每項任務乙方檢測完成后10天內出具檢測成果,包含平面布置圖及詳細數據、管涵淤積情況表和檢測施工過程圖等,包含檢測施工文字說明等內容。報告內容包含:
①采用1:500比例尺地形圖為底圖繪制污水接點分布圖;
②圖形要素包含道路名稱、排水系統(tǒng)名稱、管道類型、管道尺寸、水流流向、污水接點位置;
③檢測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調查內容、調查方法、調查結果、結論及建議。管涵淤積情況表和檢測施工過程圖等,包含檢測施工文字說明等內容。
服務履約驗收內容: ①根據任務單的相關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對轄區(qū)內【楓林路以南(不含楓林路)】的問題性管網進行溯源、問題排查、缺陷摸排等相應管網檢測,并提供檢測報告。
②每項任務單檢測過程的簽證資料。
商務履約驗收內容:①投入本項目團隊項目負責人(兼協(xié)調負責人)具有市政類或者勘測類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②投入本項目團隊成員(除項目負責人外)具有市政類或者勘測類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注:需提供團隊人員花名冊及相應的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6)履約驗收標準:
①按照長財采購【2024】5號文標準執(zhí)行。
②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貨物及其材料的各項技術性能必須達到合同和相關技術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驗收過程中產生的驗收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③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標人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④本項目服務質量保證期按照國家相應標準執(zhí)行。
(7)履約驗收的其他事項:
每季度乙方應整理提交完善的驗收資料申請甲方驗收。乙方逾期申請驗收或者辦理結算,經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聘請獨立第三方完成相應任務單工作量結算,所需費用從應付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繼續(xù)賠償。
七、知識產權歸屬和處理方式
1.乙方對其所銷售的貨物應當享有知識產權或經權利人合法授權,保證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等權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對第三人構成侵權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委托乙方開發(fā)的產品,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擁有監(jiān)管權。有權定期核對乙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對甲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應予以調整。。
2.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3.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4.本合同有關條款規(guī)定和補充協(xié)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甲方應對乙方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合同價款。
6.甲方項目聯系人姓名:柳思潔,手機號碼:****** ,甲方委托其負責項目的協(xié)調推進、技術管理及相關任務派單、資料內審、組織驗收等工作。
7.甲方項目現場負責人姓名(電話):袁佳(******)、歐國伍(******)、王起文(******),甲方委托其負責項目的協(xié)調聯絡、現場管理及簽證計量等工作。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2.接受項目行業(yè)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
3.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服從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現行技術標準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管涵檢測工作;
5.乙方必須制定檢測測量方案,嚴格遵照《長沙市占道施工作業(y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意見》長道安發(fā)〔2023〕2號文件,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施工過程中,對乙方自身或者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若導致甲方涉訴或遭受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金、罰款、律師費、訴訟費等),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6.乙方負責施工安全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乙方所有人員的交通、食宿、保險均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將本項目工程以任何形式轉包其他人及單位。
8.乙方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和要求進行作業(yè)。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guī)定和補充協(xié)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十、違約責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約定采取履行進度結算、定期結算等結算方式的,付款期限應當自雙方確認結算金額之日起算。合同明確需檢驗或驗收的,應明確檢驗或驗收期間,約定交付后經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購人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復、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微企業(yè)款項。甲方存在遲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應當承擔付款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約定為年息3%(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做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區(qū)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3.乙方不按合同工期完成,每逾期一日,按本工程合同價款的0.1%向甲方計付違約金,違約金在合同款中扣除。
4.乙方未按本合同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未按規(guī)定完成合同約定內容或者將本項目工程以任何形式轉包其他人及單位從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乙方因未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建筑設施、設備、管線及其它物品而導致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
5.甲方未按本合同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理由拒絕驗收及支付款項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賠償損失。
6.乙方違約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需賠償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付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保全費、鑒定費等各項合理費用。
十一、成本補償和風險分擔約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開始檢測工作時,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已開始檢測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程量,按實進行結算。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影響期相同。
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事件發(fā)生后盡快用電話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fā)生后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等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
3.不可抗事件延續(xù)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
5.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fā)生后十日內, 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十三、合同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合同繼續(xù)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協(xié)商進行變更。協(xié)商一致后,雙方應簽訂書面的補充協(xié)議。
2.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在合同價款百分之十的范圍內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服務,并就此與乙方簽訂補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絕。
3.除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并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條件不得有任何變更。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甲乙雙方不能解決爭議,可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
******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補充協(xié)議簽訂后,報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成果交接和結清款項后自動終止。
十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成交)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采購文件;
(5)投標(響應)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自然人簽字、法人蓋章)。 | 甲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采購人(甲方)蓋章處 | 乙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供應商(乙方)蓋章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