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樣檢測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FS******260002號
二、項目名稱:******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樣檢測項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合歡路30號
成交金額:伍拾萬元整(500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樣檢測項目 服務范圍:******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樣檢測項目,共抽樣檢測1333批次,其中普通食品抽檢任務833批次,食用農產(chǎn)品抽檢任務500批次。 服務要求:******管理局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計劃安排,按照抽樣、檢測、檢驗結果確認、檢驗結論通知、復檢、備樣移交、結果報送等工作環(huán)節(jié),按時完成所投標包內所分配的抽檢任務;供應商應按采購人要求完成指定產(chǎn)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企業(yè)、區(qū)域、業(yè)態(tài)的抽樣任務及指定項目的檢驗任務、結果報送及分析工作;供應商應根據(jù)采購人要求及時開展應急和專項抽檢、結果報送和分析工作;供應商應具有食品檢驗方法研發(fā)能力,了解行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和食品生產(chǎn)工藝,具備食品相關的科研能力。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70日歷天內完成。 服務標準:供應商必須依據(jù)《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開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任務。同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購買抽取的樣品;針對擬承檢任務中的品種,所有的檢驗參數(shù)均獲得與《安徽省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實施細則(2026年版)》中相對應的規(guī)定方法的有效檢驗資質。并按照細則中規(guī)定的要求開展抽檢工作。 |
五、評審專家名單:范玉珍、詹千里、吳遠慧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2、代理服務收費金額:0.75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92.49分。
2、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質疑:方式一,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方式二,通過六安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線提出,上傳質疑文件。
******財政局提出投訴,地址:六安市金安區(qū)佛子嶺路8號4樓,聯(lián)系電話:0564-******。
3、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金安區(qū)安豐南路金安區(qū)政務中心3樓302室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佛子嶺東路住房公積金中心大樓5樓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陳工
電 ??話:******
十、附件
1.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2.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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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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