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國道廣水市平林至曾都區(qū)淅河段改擴建工程項目二標段施工總承包澄清答疑(第二次)
各投標人:
現(xiàn)對316國道廣水市平林至曾都區(qū)淅河段改擴建工程項目二標段施工總承包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提問1:本項目為施工總承包,招標金額不含勘察、設計費,在第四卷、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中有報價清單匯總表、設計費計算表、工程勘察工作報價清單表。請問這幾個表是否可以不填或打/如報價清單匯總表需填,暫估價應填列于何處,是否可以只填表中投標報價總計?
回復1:按附件固化清單填寫報價;
二、提問2:請問是否中標后再提供預算電子版,第二信封報價文件五、其他材料(投標預算書)(如有)只上傳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封面即可?
回復2:投標預算書在投標階段不作強制要求。
三、提問3:固化清單說明中關于保險費計算公式與專用合同條款數(shù)據(jù)表不一致,清單說明中一切險為合計金額的4‰-三者險,專用合同條款數(shù)據(jù)表中一切險為合計金額的4‰,請問以哪個為準?
回復3:第一次澄清答疑已作解釋說明,報價要求如有不一致的以清單要求為準。
四、提問4: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根據(jù)文件要求需上傳該封面的電子掃描件至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中,請問是上傳到四、第二信封其他材料還是五、其他材料(投標預算書)(如有),如要求上傳到四、第二信封其他材料中,可否放在投標報價說明前?
回復4:不做強制要求。
五、提問5:投標報價時固化清單中單價是否保留兩位小數(shù),合計保留整數(shù)。
回復5:第一次澄清答疑已更新固化清單,單價填寫只顯示兩位小數(shù),匯總時已自動保留整數(shù)。
本次澄清答疑1、2、3、5問題已在第一次澄清答疑進行解釋和修改,問題4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不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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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