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人:******管理局
項目名稱:永嘉縣避災安置場所可視化服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 ?
標的名稱:永嘉縣避災安置場所可視化服務項目
數(shù)量:3
預算金額(元):******
單位:年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3年總服務期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為進一步強化我縣災害防控能力,提升基層防災減災救災數(shù)字化、可視化水平,永嘉縣擬完成 588 個避災安置點位監(jiān)控設施建設,實現(xiàn)全縣避災安置點可視化全覆蓋。
******有限公司,系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設立的專業(yè)化企業(yè),主營業(yè)務涵蓋智能化信息建設、網(wǎng)絡工程建設與維護及數(shù)字經濟服務等領域。該公司已成功建成永嘉縣 683 個避災安置點位的監(jiān)控設施及配套系統(tǒng)平臺,是目前我縣范圍內唯一能夠提供避災安置場所可視化服務的市場主體。
鑒于本項目需依托原有已建成的監(jiān)控設施及系統(tǒng)平臺開展建設(避免重復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保障項目建設的連續(xù)性與設施兼容性),結合該公司在我縣避災安置點可視化服務領域的唯一************有限公司采購,具備充分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有限公司符合唯一供應商承接條件,同意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該論證結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 “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規(guī)定完全相符,采購方式合規(guī)合法。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縣前路 110 號(2 樓)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24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fā)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jiān)管部門提出異議。
五、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管理局
聯(lián) 系 人:******管理局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地 址:******街道縣前路 94 號信訪大樓 5 樓
2.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名 稱:******服務中心(溫州))
聯(lián) 系 人:李老師、王老師
監(jiān)管部門電話:0577-******,0577-******
傳 真:
地 址:******街道甌江路展銀大廈1606室
六、附件
專業(yè)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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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縣避災安置場所可視化服務項目單一論證.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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