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鎮(zhèn)養(yǎng)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有限公司受沅江市民政局的委托,對沅江市城鎮(zhèn)養(yǎng)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進行公開招標,于2026年01月24日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和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和湖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同時發(fā)布了招標公告,現(xiàn)對招標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11條
| 1.11 | 分包 | ?不允許 □允許 分包內容要求: 分包金額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 |
修改為:
| 1.11 | 分包 | □不允許 ?允許 分包內容要求:詳見分包合同(如有) 分包金額要求:詳見分包合同(如有)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僅允許承包人對工程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須經(jīng)過招標人或相關部門同意,招標人或相關部門有權拒絕承包人的分包請求和承包人選擇的分包人。 |
二、本項目工程量清單根據(jù)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執(zhí)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及配套工程量計算標準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號)、《湖南省建設工程消耗量標準》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1號)及《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shù)據(jù)標準3.0版》等文件要求執(zhí)行。
本澄清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原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標文件中與本澄清公告內容不一致之處,以本澄清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不變。請各投標單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wǎng)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單位自行負責。
招?標 人:沅江市民政局
地?址: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瓊湖中路391號
聯(lián)?系 人:袁志敏
電?話:******
******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街道江金社區(qū)江海路益陽印象一期樓下臨街114商鋪
聯(lián)?系 人:(項目負責人)王祥
電?話:******
監(jiān)?管 單 位: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沅江市住建局
地?址:沅江市瓊湖路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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